日前召开的全市“强作风、促发展”动员大会,对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领会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涵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务必做生活上的正派人,以好作风凝聚正能量,以好作风促进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生活纪律问题,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每次都将生活纪律作为《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紧盯强生活作风,始终克己慎行,带头崇俭戒奢,遵守社会公德,从严修身律己,涵养良好家风。
然而,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却不以为然,把生活作风当作私事、小事。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很多落马的贪官都是从最初的“生活小节”失守,逐步发展到大肆敛财、腐化堕落,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典型警示我们,生活作风绝非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当前,我市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持续向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时抬头,精神萎靡、好逸恶劳的现象依然存在。凡此种种,都不同程度地掣肘着宜春高质量发展进程。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迫在眉睫。
务必做生活上的正派人,要牢记身份,道德“不褪色”。党员干部头上顶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光环,肩上扛的是“人民公仆”的责任。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无论走到哪儿,都要把道德“金箍”套在头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刻在心里,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助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务必做生活上的正派人,要严守纪律,廉洁“不翻车”。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员干部要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正确选择个人爱好,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切莫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要把《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以纪为鉴“照镜子”、对标对表“正衣冠”。
务必做生活上的正派人,要修身养性,境界“不打折”。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绝不能是沽名钓誉式的“独善其身”,也不能是推卸责任式的“超然物外”,而是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做到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务必做生活上的正派人,要严以治家,风气“不跑偏”。对党员干部而言,家风连着作风,家风失之毫厘,作风就谬以千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努力上好家风建设这堂“必修课”,积极培育坚强牢固的“大后方”,以良好家风助力党风政风社风向上向善,让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清越而瑕不自掩,洁白而物莫能污。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更是凝聚人心、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满怀“乱云飞渡仍从容”的信心、秉承“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意志,涵养“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正气,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良好生活作风赋能宜春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