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名驴友擅自前往奉新县百丈山未经开发的山区探险失联。经过近18个小时的地毯式搜救,这5名失联驴友被找到。那么,因救援违规探险被困的驴友而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11月7日,这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转入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加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这也是我省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据11月14日《赣西晚报》)
驴友非法探险、任性探险,不仅是在以身犯险,还有可能破坏自然资源。为了搜救被困驴友,往往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这对公共资源又造成浪费。
涉事游客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被困,被救援队救出后,承担了此次救援所产生的费用。这是他们在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买单。这样的处罚于法有据。根据我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随着驴友任性探险行为频繁发生,有越来越多的地方针对驴友任性探险行为推出有偿救援制度。这起事件中的被救驴友最终支付了救援费,也给广大游客敲响了警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让驴友为任性买单,还需刚性约束。如提高追偿效率,不仅要让任性探险的驴友承担一定的搜救费用,还要对他们随意进禁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处罚,让任性探险的驴友自食其果,对于组织者也要加大惩治力度。另外,还应加强防范。如景区、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对驴友热衷任性探险的禁区要加派人手巡查,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标志牌等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让广大驴友树立正确的旅游观念、户外探险观念等等。
要激活“法治红线”,划上“法治休止符”,让其接受必要的惩处,这样才能有效遏制任性探险,促使户外探险规范化,不再野蛮发展。(戴先任 作者为湖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