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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

村民家来了“不速之客” 众人救助放归大自然

近日,樟树市林业局在芗溪省级湿地公园放飞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9月15日晚,樟树市公安局福城派出所民警将一只误打误撞飞入村民家中的老鹰,移交给樟树市林业局野保站。

经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该老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检查时,工作人员发现其身体没有外伤,但进食量较少,推测此凤头鹰可能因受到外部环境的惊吓刺激,导致食欲不佳。在工作人员悉心喂养照顾下,凤头鹰的食欲和身体状态越来越好。在确认可以正常飞行且拥有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于9月18日将它放回大自然。

凤头鹰是隼形目鹰科鹰属鸟类,体型大,具短羽冠。凤头鹰分布于印度次大陆、东南亚等,在中国见于西南、华南地区和台湾岛;栖息于针阔混交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林,多单独活动,常长时间翱翔于空中;主要捕食蛙类、蜥蜴、鼠类及昆虫等,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3—5月繁殖,巢多营于林中小河或池塘边的高大乔木上,巢较大,由树枝和嫩枝构成,内垫树叶。凤头鹰数量少,在灭鼠方面有一定益处,在科学研究和生态系统中也有一定价值,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还被列为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樟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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